落丶忘 139万字 连载
食物的味道哪怕糟糕了一些,但总能吃饱喝足。
最新章节:第531章 少侠
文案:前世,姜羡余志在天下,孤身打马仗剑,远走天涯,怎料错信他人,横死异乡。 死后他的魂魄看见,年少时那个三天两头与他打架的竹马,千里奔袭,为他收尸,为他报仇,为他建墓—— 与他同葬一棺?!!! 再次睁眼,姜羡余回到多年前那个清晨,门外竹马牵着两匹马,笑着对他说:“走吧,不是说要去闯荡天下?” 姜羡余眼眶一红,冲上前抱住对方,“不去了不去了!这辈子哪也不去了!” —— 前世,姜羡余偷偷离家那日,谢
古璃历劫归位后发现自家的后花园被偷家了,查了半天发现守门的小麒麟被一只秃毛野凤凰给勾搭走了,简直气死她了! 想想谁家还没个倒霉孩子呢,都是自己给惯的,只能认命的开始挨个找孩子去了…… 为了找孩子不得不动用心头血,结果发生意外被传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后来发现麒麟仔去的地方恰巧自己很熟悉,这不就是当年历劫时看过的一部叫的小说吗,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已经形成了一个小世界了…… 你说抓住倒霉孩子以后是打一顿
梦男受 ,对帅气的攻非常迷恋 ,并且坚信万人迷攻属于大家 ,能睡到已经是感天动地感恩戴德了的平凡的受 ,长得也一般的受 ,平时很不起眼 ,但是又优点, 对于大多事物都很有兴趣, 愿意去了解(算是宝藏吧) 万人迷攻,花花公子类,一开始只是对于送上门的无所谓 ,后来渐渐迷上 ,并且对于受完全不吃醋没有占有欲而感到气愤和着急。 爽 这是早期构思的设定,攻的性格我不一定能把握好 (*╯3╰)
这是一个普通bl文学爱好者兼钢铁直男林野,在万恶的原作者的意念下,一不小心穿越成了辉夜之城小说中悲情男主角去海岛体验生活的故事。 因为和辉夜作者可乐可乐酱(go)有某些都懂得的交易,所以这篇文在岛上的小日子可能会写的很详细。 以下内容划重点: 辉夜之城是一本好书,强推!很爽,指各层面的。海棠必看之作!二狗看了很多遍,乃至现在每天都有在回顾当然是为了创作需要。 对于看过辉夜的小婊贝,请注意本文: o
整理下以前的脑洞,弄成个黄暴的合集,偶尔来放飞下自我~ 大概就是一对儿年轻夫妻玩角色扮演的各种梗,打破一下我不写纯肉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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